评论:杜绝“慈善秀” 先得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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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1 Jessesn 发表于 2008-6-20 10:54:51 楼主
包括沃尔玛、谷歌、诺基亚、联合利华等在内的12家知名外企,未到位承诺捐款.”这则来自商务部的消息像一颗重量级的石块,3天来引起巨浪滔天,浪头一分为二:公众炮轰与企业喊冤.
公众炮轰不需赘言,来看看企业喊冤:山西海鑫、深圳卓越等申明自己已兑现捐款,商务部发布的“外企向灾区捐款捐物表”统计并不全面;沃尔玛、谷歌、诺基亚声明,未到位的现金捐赠“找到合适的援助项目”、“选择了合适的第三方组织”就会打款;联合利华称,剩余捐款还有手续得办;而玫琳凯则表示,所承诺的 1500万元捐款是要在2009年至2011年3年中分次实现.

有些外企是不是背信弃义,现在不应断言,但“承诺捐款未到位”能成为一个大事件,足见以下几点:社会对空头支票、慈善秀普遍忧虑、高度敏感;捐赠法规、统计与公示制度尚不健全;捐赠者在捐赠对象、捐赠渠道选择上很不放心,生怕善款使用不妥善.

  虽说“善”没有门槛,跨国企业CEO举起数额惊人的支票跟幼儿园小朋友踮起脚尖往捐款箱里塞零用钱都是善,但善行需要规范,慈善事业必须有门槛,这个门槛就是规则完善与信息公开.想杜绝慈善秀,慈善自己先得规范.

  首先,规则要完善.比如捐赠协议及相关法律手续在企业表达捐款意向后立即得办,要明确捐赠形式、捐款到位时间及违约法律风险,一旦出现折扣或拖延,才能够理直气壮、毫无争议地给它贴上不诚信的黑标签,杜绝了狡辩,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捐款也有胜算.

  就“承诺捐款未到位”事件而言,捐款捐物表中并未标注是否有捐赠协议、协议上有没有约定捐赠到位时限,这时的谴责在法律层面的力度就弱了一点.结果是不良企业的捐款永远看明天,而善良企业又因遭误伤而心寒.

  其次,信息要公开.虽然“外企捐款捐物表”已是进步,但其更新与公示频率不是1天,而是数天,有滞后之嫌.统计信息不是很全、信息公示的科学性也有待改善,如玫琳凯的捐款全部到位要3年,怎么大笔一挥直接填了1500万元?漏掉关键信息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在“外企捐款捐物表”发布的同时,官方的“国内企业捐款捐物进度表”没有公开,也留下了许多悬念.

  更关键的是,企业承诺捐赠多少钱、怎么捐、已到位的有哪些?通过什么渠道捐的、又用到哪里去了?没到位的有多少、为什么没到位、何时到位?这些细节在“外企捐款捐物表”里没有体现,尤其是某企业到位的捐款用到了哪里?受赠人到底是谁?这些在备注里不应是空白,这些细节不仅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更能让捐款企业心安,知道钱去了该去的地方、建立了基本的信任,才不至于为了找到合适项目和自己放心的第三方组织而一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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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way 发表于 2008-6-21 1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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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谁能知道呢``很多事情都是说着好听,做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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