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著协“妾身未明”先别忙着收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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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0 Jessesn 发表于 2010-10-16 17:01:39 楼主
明年起国内网吧及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将须向影著协交纳版权费用.大巴车每台年收取365至500元.将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试点施行.影著协将不会直接派人收取,而是聘请地方“有人脉关系”的人员代收.
舆论造势许久的影著协,终于正式启动了版权收费的工作.实际上,一直以来,有一个疑问萦绕在笔者心头:影著协到底是什么样一个组织?其收费所依仗的权力是否具有合法性?
光是从组织名称来看,影著协是代表正义而来,因为他们要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维持公道.尊重版权,维护版权人的利益,没有什么不当.不过,影著协并非版权局等此类的行政管理机构,并不具备法律所赋予的行政权力,影著协作为版权人的代言人,有对侵犯版权行为进行呼吁或者请求法律维权的权利,但是未必有权力出面来收取版权费,法律并未赋予他们这样的行政职权.影著协只是版权人的利益代言者,并不具有公共利益代言人的性质.由此可见,在收费的职权上,影著协“妾身未明”.

此外,关于收费的分配,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这一点上,音著协的一地鸡毛已经成为前车之鉴,作为同一性质的影著协,步其后尘在所难免.收上来的版权费怎么分配,版权人能否通过影著协真正拿到属于自己的版权受益,收费怎样才能做到公正透明?不过,从影著协的收费方式——不会直接派人收取,而是聘请地方“有人脉关系”的人员代收来看,公众所期待的公正透明恐怕不是那么靠谱.

何谓“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怎么听都让人感觉像是某种阴谋,至少是某种利益的合谋.如果确实具有收费的权力,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设立层层机构,堂堂正正地向版权使用者收取费用,而要依靠“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来代收费.也许这是为了节省人力物力,但更大的可能在于,这样一项并没有行政权力作为支撑的收费,实际上就是某种利益的攫取和分配,因而也不必太过于纠缠于程序上的规范.

影著协等会不会成为类似于牙防组这样的组织,实际上在音著协的时候公众就曾提出质疑,尽管一地鸡毛,但是收费还是在继续.妾身未明,却能堂而皇之地收费,其中的奥妙恐怕在于:尽管自身并不具备收费的行政权力,但是有其他的行政权力作为背靠的力量,殊不知,由此得来的权力力量并不能代替合法的权力,仅仅是借用了一下名声.

这不禁让人想到最近发生在昆明的那起虚假楼盘诈骗案,正是因为该楼盘的开发商极力地靠近地方权力,通过自身沾上政府公信的方式骗取百姓的信任.只是公众没有认识到,该诈骗开发商尽管傍着权力的声势,但实际上本身也许并不具备这种公信力.影著协打着为版权人代言的旗号,加之跟版权局等走得比较近,也许就让人认为其收费的合理性,可事实上,影著协的身份依旧是妾身未明.

笔者建议:在这些疑问没有搞清楚之前,可不可以先别忙着收费?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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