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中院6月30日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同罪判处闻海灯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3月期间,方飞先后冒用“米盼盼”的身份证在某移动公司潮州分公司开通了4个全球通号码,每个号码存入200元.购买潮州移动分公司“动感地带”卡100张,其中用于解码、复制并透支话费牟利的全球通号码卡一张、“动感地带”卡70张(每张卡可以消费50元),上述71个号码透支的话费共计897579.9元,其中他雇佣闻海灯参与实施24张,透支话费共计167776.39元.作案后,两人获得由国外声讯台支付的部分回扣款共计2万多元,赃款被花光.
法院审理认为,方飞、闻海灯无视国家法律,恶意造成大量的高额国际话费并获取回扣,秘密窃取某移动公司潮州分公司的高额话费,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从严惩处.方飞在盗窃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闻海灯在盗窃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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